本报讯记者冯训太报道:昨日,新建县的毛先生向本报投诉称,他在江西中医院治疗面瘫时,医院护士站配制的点滴内竟没有加入指定的药物。发现问题后,毛先生希望江西中医院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,却一直未果。
患者:打点滴竟未加放指定药物
毛先生说,8月29日,他因“面瘫”被家人送到位于南昌市八一大道的江西中医院针灸科接受住院治疗。“入院第一天针灸科一名当班主任为我开具了治疗‘面瘫’的药物(舒血宁),并当场指明等病全治好了才能停用此药。当天为我输液的护士还明确向我表示,点滴瓶内配制的药物因为有舒血宁,因此颜色呈浅黄色。”
9月30日上午9时许,江西中医院针灸科96218号护士为毛先生扎好针后,毛先生发现自己点滴瓶内的药水颜色竟是纯白,与未加入药物的生理盐水没有任何差别。“发现问题后,我当即要求这名护士予以明确解释。”毛先生说,但该名护士并没有向他作出解释,便离开了病房。之后,江西中医院针灸科一名值勤主任还来到病房并向他当场道歉。
医院:对方索赔16万,未达成协议
6日下午,记者来到江西中医院医务科。医务科梅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由于毛先生反映的事情,是在节假日期间发生的,医院行政部门并没有上班,所以没能及时处理。6日上午,医务科、护理部相关负责人都来到病房看望了毛先生,并准备为毛先生更换医生,同时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,但因对方提出16万元的赔偿要求,双方才没有达成一致。”
律师:可要求医院返还双倍药费
江西启东律师事务所何竟远律师告诉记者,患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,医院方必须将用药清单、配制的药物详细向患者告知。如果江西中医院在配制的点滴内未加入指定的药物(舒血宁),毛先生可要求医院返还双倍药物费用。同时,毛先生还可要求医院承担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用。
